[多項選擇題] 根據《城鄉規劃法》的規定,有下列()情況的,組織編制機關方可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、城市總體規劃、鎮總體規劃。
2021-07-24
[多項選擇題] 根據《城鄉規劃法》的規定,有下列()情況的,組織編制機關方可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、城市總體規劃、鎮總體規劃。
A.經評估確需修改規劃
B.上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鄉規劃發生變更,提出修改規劃要求
C.行政區劃調整確需修改規劃
D.城鄉規劃的司法機關認為應當修改規劃的其他有關事項
E.因國務院批準重大建設工程確需修改規劃
正確答案:A, B, C, E
參考解析:《城鄉規劃法》第四十七條規定,有下列情況之一的,組織編制機關方可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修改省域城鎮體系規劃、城市總體規劃、鎮總體規劃:(1)上級人民政府制定的城鄉規劃發生變更,提出修改規劃要求;(2)行政區劃調整確需修改規劃;(3)因國務院批準重大建設工程確需修改規劃;(4)經評估確需修改規劃;(5)城鄉規劃的審批機關認為應當修改規劃的其他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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